關于興義市城區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暫停運營的通告
關于興義市城區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暫停運營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互聯網租賃共享電動自行車使用及管理秩序,維護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根據《興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印發興義市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扣分標準及考核標準(試行)》(興市綜執函〔2022〕41號)文件考核標準要求,我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各企業在合同期內運行情況進行考核,結果均不合格,存在安全隱患。經研究決定,現就全市現有互聯網租賃共享電動自行車暫停運營進行全面整改情況作如下通告:
停運范圍:全市現有互聯網租賃共享電動自行車。
整改時間: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整改原因:考核不合格,存在安全隱患。
退費方式:廣大市民可通過各企業APP進行退卡、退款。
在暫停運營和整改期間,給廣大市民朋友們帶來的不便,敬請大家予以理解和支持。待整改結束后,我局將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整改驗收,并根據驗收結果依法依規選擇繼續運營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我局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強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情況的監督和指導,督促企業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努力為廣大市民提供車輛性能更優、技術標準更先進、體驗更舒適、使用更安全的出行服務。
興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11月01日
來源:興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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